2018年12月3日下午,法理学读书会在法学院C519会议室举办。本次读书会以法学与认知科学的联系为主题,主要从王凌嗥老师的《走向认知科学的法学研究——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切入》以及郭春镇老师的《法律和认知神经科学: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展开讨论。
本期读书会邀请到郭春镇教授为点评嘉宾,由17级法律硕士郝海鹏主持。本次读书会吸引了17级,18级法理学方向硕士共计9人一同参与。
读书会正式开始。郭春镇老师首先发言,他对读书会的举办表示肯定和支持,并建议文章的选取最好要避免太小众化,同时也为大家推荐了他认为较为合适的书目。紧接着主持人郝海鹏简要介绍本次读书会安排并大致概括了文章梗要,接下来大家就文章各个部分分别展开交流和讨论。首先由17级法律硕士刘思斯,方熠对文章的第一部分:传统法学的自我辩护发表自己的收获体会。他们提出在阅读文章第一部分时有部分词汇较为生涩难懂或者并不熟悉,故他们主要对这些难懂词汇逐一进行了分析。
文章第二部分——法学与科学交叉研究的两波浪潮由18级法理学硕士黄耀鹏,李诗苑进行分析。李诗苑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文章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提到了纳什均衡等有关博弈论的新颖话题引发大家的讨论。
紧接着17级法律硕士陈兰馨,王巧对文章第三部分——认知科学与法律的工具价值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文章的第四部分——认知科学与法律的目的价值由18级法律硕士侯天赐,17级法律硕士陈婕分享心得。陈婕提出现阶段科学技术在法律上的运用还存有偏差,无法到达100%正确,我们应当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技术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李诗苑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她认为传统法学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科学研究有帮助推动作用,但目前无法完全取代传统法学。在说到公平感部分时,方熠在现场播放了一段有趣的猴子公平感测试实验,大家对文章提及的公平感是内生的情绪反应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最后郝海鹏对结语部分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疑问:传统法学拒绝认知科学是认为它意义无涉,但作者批判这是忽略了法律规则的规约性特征,那么法律是规约性准则就说明是意义有涉了吗?李诗苑对郝海鹏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她解释了什么叫“意义无涉”,并指出传统法学追求意义价值,而认知科学讲求的是绝对事实,因此传统法学拒绝认知科学,认为它意义无涉。法律的规约性要求人们首先要认识人的行为,其次才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约,故作者认为这是需要认知科学的辅助的。大家对李诗苑的解释表示赞同。
至此本期读书会圆满完成,大家收获颇多,并相约下次读书会再见。
文/ 陈兰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