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0-03-02 | 阅读数: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厦门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立法学教学、研究的高等院校之一。1994年开设《立法学》《立法技术》等课程,后陆续开设《立法学专题》《立法起草》《立法法理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前沿》等在全国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的专业课程。2023年,“新时代复合型立法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是福建省法学界获得的第一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研究团队

厦门大学立法中心研究实力雄厚,中心现有专任教授10人、副教授5人、助理教授5人。团队成员现有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1人。宋方青教授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立法理论与教育研究方向召集人。中心先后聘请人大、政府、法院、律所等兼职研究员10余人参与立法学相关课程的讲授,联合指导立法学方向研究生,参与中心相关实务课题的研究或者咨询。

二、组织结构

中心主任:宋方青教授

执行主任:姜孝贤副教授

执行副主任:程庆栋助理教授、王翔助理教授

学术顾问包括:

孙笑侠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兼职教授。

葛洪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学术研究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率先在国内系统开展立法法理学研究,居国内领先地位,主编出版“立法法理学系列丛书”。团队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2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20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

四、立法实务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后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技术规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修改论证,先后承担立法起草、论证、评估方面的课题60余项,承担了30多部法规规章的起草、评估或者论证工作。此外,中心成员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的资政服务,研究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8次,省部级领导批示、成果采用证明20余次。

五、人才培养

2000年开始招收立法学方向的硕士生,2007年开始招收立法学方向的博士生,已培养硕士、博士100余人,其中10人担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博士生大多已成为工作所在地的立法工作者或者咨询专家;在读博士生、硕士生近50人。此外,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积极传播立法学知识与方法,研究人员参与培训有关省、市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50余班次,得到与训单位及学员的高度好评。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心于2019年10月作为中国的首个成员单位加入国际立法协会(IAL)。中心曾承办2012年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年会、2017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2019年“法理行动计划——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2019年,每年主办“厦门大学立法法理学论坛”。

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大多具有国外学习、研究或者访问经历,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比较研究的理论基础。中心先后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院、卡迪夫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韩国国家立法研究所等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中心聘任国际立法协会(IAL)主席、伦敦大学学院海伦·赞塔基(Helen Xanthaki)教授和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立法法理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卢卡·温特根斯(Luc. Wintgens)教授担任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