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系列讲座八——郭懿美教授品读竞争法与知识产权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8-11-06 | 阅读数:
11月5号18点30分,在法学院A304我院郭懿美教授就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为我们作了一场题为“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的精彩讲座。 郭懿美教授首先从知识产权的定义着手,系统讲解了欧美等地区对“知识产权滥用”概念的异同之处,进而结合实例分析了欧美以及我国台湾等地区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然后全面的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问题的现状。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制约机制主要体现在《反垄断法》上,在1993年开始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后,于2007年通过《反垄断法》,对那那些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经营者进行相应的规范。对比我们发现,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立法空间狭小,现在阶段必须注重防止专利权滥用。而针对立法的必要性这一问题,以李明德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否定见解。他们认为,由于“知识产权滥用”的定义模糊以及可能被滥用的专利技术不足10%的现状,因此知识产权滥用问题在我国没有立法必要。这引起了在座同学们的积极思考。 接着,郭教授又就最近倍受关注的“微软黑屏”事件结合知识产权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分析。从版权、信息安全以及反垄断三个方面对此进行剖析。并告诫我们,在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必须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就事论事”、“树立全局意识”和“长期关注意识”这四个原则。 最后,郭教授就“如何规制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这一问题提出了她自己的观点,并强调借鉴欧美等地区相关经验,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解决诸类问题的重要性。整个讲座过程中,郭教授抑扬顿挫、诙谐幽默的授课风格赢得了满座的掌声与笑声,给法学院学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图 夏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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