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厦门大学南强法学沙龙第一季(经济法第四期)在法学院政B420成功举办,沙龙主题是“物业税构建初探”,主讲人是09经济法专业的王昕、邱妙菲、郑仁杰三位同学。
首先,主讲人在介绍了背景材料后,总结了物业税的4个内涵:1.针对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赋;2.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因此,税额会因房地产价值的提升而提高;3.逐年征缴;4.物业税在性质上属于财产税、地方税、直接税。紧接着主讲人介绍了各国的立法实践,并提出了关于征收物业税的法理思考。
最后,主讲人针对同学们的提问,就物业税开征时机做出讲解:从财政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负债相当严重,一下子取消土地出让金,而改为物业税,将导致地方政府短期内的财政困难;从制度角度来看,目前开征物业税至少存在以下困难(1)土地批租制度不适宜物业税的开征;(2)房地产评估工作尚未明确;(3)产权不明也成为开征物业税的一大障碍(4)物业税的税负水平难以确定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讨论,本次沙龙落下帷幕,同学们普遍认为在这次沙龙中获益良多。
(图/文 黄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