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民主代表——法学院代表团参加厦门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05-31 | 阅读数:
5月29日,厦门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召开。法学院的6名代表组成代表团,张航同学担任代表团团长参加了本次大会。经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草案、报告,我院姚毅同学当选厦门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早在大会召开之前,我院团委、学生会就秉持着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的理念,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于全院范围内选拔学院代表。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班级投票选举,我院张航、李晓丽、施婧、江晓筠、张韬、尤芳铭等六位同学代表法学院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 为向大会提交切实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富建设性的提案,各位代表深入各自的年级、班级、同学之间收集和听取建议,通过认真讨论、整理、总结,形成多项提案并提交。提案的内容关涉学院同学们的餐饮服务建议、加强海滨校区运动设施建设、促进学生阳光心理发展等各方面内容。 上午8时30分,厦门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代表们认真听取了校团委副书记高忠华的讲话,审议第四十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修改《厦门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报告,神圣履行自己的代表职责。 在下午的竞选投票中,代表们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投票,经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公正统计后,我院姚毅同学当选厦门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本次学代会,法学院代表们从前期准备到结束,审慎严谨、民主躬行,为我院广大学生参与校学生会建设搭建平台;同时,我院学生会积极配合校学生会进行大会的联系和后勤工作,学习经验、共谋发展,在学院与学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联系作用。 (江晓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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