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8点在法学院A204室顺利举行了第四季南强法学沙龙第十五期。本次沙龙题为“新三板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由2010级环境法专业的吴永富同学主讲、法学院经济法教授卢炯星老师做点评。本次学术沙龙在欢乐充实的气氛中进行。由于“新三板”是我国证劵市场新的交易平台,同学们对其都很陌生,所以本次沙龙吸引了不少的观众,大家积极发言提问,高潮不断。
“新三板”是业界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通俗称谓。2006年1月23日,两家中关村科技企业——世纪瑞尔和北京中科软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成为三板市场首次出现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也是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的非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除这两家正式挂牌的公司以外,中关村园区其他高新技术型企业也积极响应,开始关注三板市场。自此,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即正式成为三板市场的一部分,为了与原先的三板市场相区分,被业界称为“新三板”。主讲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三板”的由来和目前其在证劵市场的法律地位,接下来其又为大家讲述新三板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和挂牌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在分析09年新三板规则体系对06年规则体系的修改的基础上,提出了新三板向全国范围扩容和实现转板的目标。主讲人最后又从律师实务的角度为大家讲解企业如何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进行股份转让、定向增资和公司间的并购等。
在场同学纷纷发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各自预想了未来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最后,卢炯星教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点评,指出了主讲人的亮点和不足之处,为本次沙龙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学院2010级环境法专业吴永富/文,李曼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