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民间组织海上救助打捞合作研究》课题报告专家研讨会”召开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12-12 | 阅读数:
2011年11月14日上午9点30分,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在法学院519会议室举办了《两岸民间组织海上救助打捞合作研究》课题报告专家研讨会。《两岸民间组织海上救助打捞合作研究》课题由交通部立项,拟于今年结项。 李国安老师和徐鹏博士在会上就课题的相关工作和研究情况进行了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朱玉柱老师、厦门海事局陈鹭锋处长、何丽新老师和朱晓勤老师就课题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徐鹏博士首先主要课题的工作报告和课题的研究报告进行了发言。在工作报告方面,截止到目前,课题组主要进行了六项工作,分为福建省海警三支队的调研;厦门海事局调研;召开《海上搜救合作交流研讨会》;召开《台湾海峡水下文物保护合作研讨会》;参加台北《海上搜救及水下文物保护研讨会》;以及观摩厦门-金门海域海上搜救演练。 在研究报告方面,主要围绕7个问题展开,分别是台湾海峡通航环境及三通后海峡船与货的种类、船舶通航流向、流量与密度研究;海峡两岸海上救捞资源现状、布局以及救捞力量需求预测;目前两岸民间救捞合作机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两岸救捞合作法律冲突与适用研究;水下文物和其他物件的打捞机制;两岸民间组织海上救捞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设;综合政策建议。 李国安老师接着就《关于海峡两岸合作设立海上打捞公司的研究》进行了报告,主要针对海峡两岸合作设立海上打捞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在两岸合作设立救捞公司的必要性方面,分析了中国大陆救捞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大陆救捞行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两岸合作设立救捞公司的可行性方面,着重于建立救捞公司的现实可能、建立救捞公司的局限性与出路以及合作成立救捞公司的商业可行性与模式选择。 陈鹭锋处长主要从我海上搜救的实际经验出发,就课题的研究报告提出如下意见。首先,分清哪一部分属于政府来做,哪一部分由民间做,需要探讨这两者的关系、性质、责任的分担。其次,救捞区域的适用问题。再次,打捞合作方面的更多考虑。台湾海峡有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如何处理这些重大事故。又次,需要社会更多地参与。最后,有些资料需要进行更新。 朱玉柱教授认为,应该进一步就合作进行深入分析,以明确主管的机关、合作的区域、合作的领域、沟通的联络方式、合作协议的法律地位以及合作的基础。 何丽新教授认为,课题的结题报告需更注重具体性,建议罗列目前的合作搜救案例、注意示范法的问题、罗列包含操作程序的具体条款以及两岸对救捞公司的设立的政策。 朱晓勤教授认为在综合政策建议中,主要应围绕、突出人命救助和污染防治方面,并注意法律的跟进。 该课题主持人最后总结道,本课题的研究主要是民间组织如何进行海上救捞,以及水下文物保护。课题主要涉及财产的救助和打捞。怎样设立一个长效性的合作机制,重点在李国安老师的课题研究方面。朱玉柱老师说得非常好,合作包括什么需要写清。我们的研究方向重在商业打捞和水下文物方面,合作的区域不限于台湾海峡、更涉及日、韩、东南亚等,要与日本、新加坡的国际公司进行竞争。李老师课题研究本课题的结论性东西。我们需要做国际性的事情,但应着重服务于台海这个区域。 (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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