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的安排,预计2008年将进行第十一次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了提前做好下一批学位点申报的准备,经请示校领导,现启动我校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预申报工作。要求各院(系、所)按照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标准对拟申报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自审,分析拟申报学科的现状和能力:包括学科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色;学术队伍的现状与预期达到的目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现状,为达到学位授权目标,拟采取的措施等方面。
请各学院将计划在第十一批学位授权审核中拟申报增列学位点的名单、申报表以及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于12月18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重要问题经校领导批准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附:教育部第十次申报增列学位授权点标准及相应表格
附件:
学位授权点标准及相应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