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0-02-25 | 阅读数: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0-2-25 16:35:5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0〕169号)文件,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及德国科学基金会(DFG)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中方可最多派遣60名学者赴德。 本项目主要资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计划以及与德方高校、研究机构已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两年内曾获得此项目资助、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并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3月15日之前,将《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一份、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和其它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应提交材料内容和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下载。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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