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职称科 发布时间: 2010-2-24 18:01:24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2009年12月31日仍在岗,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高聘高一级岗位的教师和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辅导员岗位高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见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竞聘岗位。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申请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用A4纸张打印);
2各单位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确定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推荐二、三级聘用人选并公示;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同时审核批准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人选的聘用,并公示聘用人选。
5.学校签发岗位聘用文件。
四、日程安排
1.2月25日-3月3日:个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
2.3月4日-3月8日:单位聘任委员会审议;
3.3月9日-3月15日:单位公示审议结果;
4.3月16日:单位上报审议结果;
5.3月17日-3月30日:学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
6.3月31日:公示聘用人选。
人事处
2010.2.24
附件下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对应表
附件下载:四级及四级以上申请表
附件下载:四级以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