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校下达名额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
三好学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数量 |
38 |
9 |
9 |
各班“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线上申请
11月20日24:00前,申请人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逾期视作学生本人放弃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电子、纸质材料至团支书处
11月20日前(当天具体提交时间由各班团支书自定),申请人填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0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项材料均提交至团支书处。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团支书组织全体同学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团支书填写《厦门大学2020年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并签名。
各班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应注意:
1.“三好学生”称号候选人由班级根据附件2的各班推荐指标数推荐报送学院评选;
2.“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荣誉称号,全院共计各9个名额,由每班推荐报送最多各1名候选人,学院统一评选;
3.评议表中的名单应按班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三)各班团支书汇总提交材料
1.11月23日16:00之前,各班团支书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兼职辅导员处(纸质材料提交至C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对应兼职辅导员邮箱,详见下文):
(1)本班汇总后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0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
(2)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XXX姓名)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本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材料请各班以1个压缩包形式(内容为1个申报信息统计表+1个申请表汇总文件夹+1个民主评议表)将以上三项申报材料通过1封邮件发送至兼职辅导员处。
2019级硕博士兼职辅导员:蔡晨昕,邮箱137317474@qq.com
2018级硕博士、2017级博士兼职辅导员:曹旻,邮箱18760198356@163.com
(四)学院评审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文件,结合申请情况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无误后,评选确定各班级评优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问题
本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使用的课程成绩,为申请人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标准分。
本通知未尽事项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1117/c3084a421594/page.htm 。
联系人及电话:蔡晨昕 13400925509
曹 旻 18760198356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