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周晓牧 | 发布时间: 2020-11-18 | 阅读数: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校下达名额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数量

38

9

9

各班“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线上申请

11月20日24:00前,申请人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逾期视作学生本人放弃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电子、纸质材料至团支书处

11月20日前(当天具体提交时间由各班团支书自定),申请人填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0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项材料均提交至团支书处。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团支书组织全体同学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团支书填写《厦门大学2020年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并签名

各班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应注意:

1.三好学生称号候选人由班级根据附件2的各班推荐指标数推荐报送学院评选

2.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荣誉称号,全院共计各9个名额,由每班推荐报送最多各1名候选人,学院统一评选

3.评议表中的名单应按班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三)各班团支书汇总提交材料

1.11月23日16:00之前,各班团支书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兼职辅导员处(纸质材料提交至C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对应兼职辅导员邮箱,详见下文):

(1)本班汇总后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0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1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

(2)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XXX姓名)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本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材料请各班以1个压缩包形式(内容为1个申报信息统计表+1个申请表汇总文件夹+1个民主评议表)将以上三项申报材料通过1封邮件发送至兼职辅导员处。

2019级硕博士兼职辅导员:蔡晨昕,邮箱137317474@qq.com

2018级硕博士、2017级博士兼职辅导员:曹旻,邮箱18760198356@163.com

学院评审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文件,结合申请情况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无误后,评选确定各班级评优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问题

本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使用的课程成绩,为申请人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标准分。

本通知未尽事项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1117/c3084a421594/page.htm 

 

联系人及电话:蔡晨昕  13400925509

            曹  旻  18760198356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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