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2007年入学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将于2012年满5年在校年限,为了让这部分研究生尽早安排自己的学业进度,将对这部分研究生提前一年做出超期警示的通知,请以下学号的同学在2月25日前到法学院办公室(202)领取超期警示通知书。
附超期警示学生的学号:
学号
X2006120159 X2006120161 X2006120162 X2006120163
X2006120165 X2006120169 X2006120170 X2006120171
X2006120175 X2006120177 X2006120187
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的时间是4月1-10日,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于法学院202室康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1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1年11月1日-10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12月份的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