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1-02-17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将于3月18日最终完成上报工作。为确保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提高我校录取比例,避免浪费有限的名额,现就本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评审专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三个一流”的原则(原则和标准详见附件1)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于2011年3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提交到研究生院。 二、学生申请材料用A4纸按顺序用夹子夹好,不用装订,不用曲别针,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一式三份,申请学费人员提交四份): 1、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2、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 3、身份证复印件 ;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8、在籍证明 ; 9、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11、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 12、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 13、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 14、获奖证书复印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通知学生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打印。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公布录取结果后再提交。 三、各单位提交的学院(研究院)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要求如下: 1、推荐名单原则上须从12月30前上报的预选名单中产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单可以根据获得录取通知书的实际情况(未确定为预选名单的也可)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应按攻博和联培两种类别,分别按推荐顺序排序。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又尽量给学生比较充足的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询2186259杨老师。 相关附件:选拔推荐的原则和标准 研究生院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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