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综合办学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3-04-01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学校2013年度财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厦大财〔2013〕19号文件要求,财务处已将今年全年研究生综合办学经费下拨至各学院、研究院。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做好全年研究生综合办学经费使用计划,科学高效规范使用经费,保障和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稳步、快速进行。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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