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研究生“毕业证明”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3-04-01 | 阅读数:
各单位: 为方便研究生在已答辩通过但毕业证书未制作期间找工作的需要,决定启用“毕业证明(仅供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至毕业证书发放前使用)”。 证明由研究生下载填写,研究生秘书审核,学院盖章后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证明样本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毕业证明 研究生院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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