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下半年在职法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3-10-14 | 阅读数:
在职法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5日(上班时间),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其中一本论文封面需要导师签字确认定稿)于法学院320室康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3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4年4月1日-5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2014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 联系电话:2186991 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 注:2009年入学的在职法律硕士将于2014年满5年在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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