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6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相关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6-05-06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2016届毕(结)业研究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16)厦大研5号] 文件(链接网址: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5037.html)相关要求,现将报送2016年6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和报送范围

      按文件安排,2016年6月毕业证书分两批制作,第一批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报送范围为2016年5月31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第二批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报送范围为2016年6月1日至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

      2. 报送方式

      学院(研究院)必须要求毕业研究生先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后方能进行答辩,研究生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应及时做好答辩结果审核工作。毕业证书核发名单须从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化平台——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名单”中打印、签名和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学院报送的纸质名单必须与信息化平台中的名单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二、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

      1.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结业的规定,学院报送核发结业证书的研究生有两种:一是毕业班的研究生已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课程及其它环节,仅毕业论文未完成,因个人需要向学院申请结业,学院审核通过的;二是2011级的硕士生和2009级的博士生(本直博为2008级)已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课程及其它环节,仅毕业论文未能在6月15日前通过答辩的。

      2.各单位应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厦门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核发名单》(请到下载专区下载模版)纸质版交到培养与管理办,电子版发到:suyy@xmu.edu.cn

      2016届预计毕业总名单挂在信息化平台——各类表格资料下载中,有需要的院系可登录下载。

       三、 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预计毕业生应上网实名注册后核对本人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网址:www.chsi.com.cn)。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次毕(结)业的研究生以下事项:

       1.5月20日前必须上网核对学籍和毕业图像信息。若发现学籍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应于5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

       2.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缺少图像照片的学历信息将不能对外查询。请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预计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与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或登录大学生图像采集(http://www.xinhuacu.com)了解采集事宜,尽快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

      3.凡未上网核对学籍、毕业图像信息或明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的,毕业证书一经制作完毕,不予修改,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研究生院
2016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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