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6-05-06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经研究,拟于今年继续资助各单位组织举办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具体参见《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

   2.优先资助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已成立项目建设和管理机构,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名

  二、经费资助

   1.按照《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2.专款专用。经费划拨至专项卡,按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3. 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下拨第二次经费为结项经费。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可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向财务处报销。研究生院鼓励各院、研究院等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撰写《厦门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所在学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及额度,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立项。
   四、提交材料要求
   1.2016年5月19日(周四)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

  2.《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信息一览表》

   联系电话:2181421 
   Email: mashun@xmu.edu.cn

 

   附件:

     1.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2.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项目申请书

     3.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论坛(会议)项目信息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6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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