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人员:
我院于3月14日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的申报人员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在网上申报材料的第二项申请留学情况的留学申请表备注一栏中,除注明其申请所对应的重点资助专业或领域、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名称外,若申请者的国外导师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院院士等相当水平的头衔亦应注明;2、申报人员应将外方邀请函和入学通知书翻译成中文,以便审核。
已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人员,如需修改网上申报材料的第二项申请留学情况的留学申请表备注栏的信息,请将拟修改的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应注明学院、姓名等信息),连同外方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的中文翻译件及其他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送所在学院(研究院)经办人处(注:对于所在单位已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的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要求至迟于3月16日前送研究生院综合办)。
研究生院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