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丽清 | 发布时间: 2016-04-18 | 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

根据《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2016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项目申报书,研究终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或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均要接受本次结题验收,共有12项(见附件1)。提前完成的项目,也可以申请验收。

(二)中期检查对象

未结题项目均要接受中期检查,共有15项(见附件2)。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第一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认真填写《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或《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检查报告书》,见附件4),并于4月20日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 《结题报告书》或《检查报告书》;

2. 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和成果简介;

第二阶段:4月21日-4月29日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组织答辩,审核《结题报告书》或《检查报告书》,给出验收和检查意见。

第三阶段:5月上旬

教务处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并于4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延期结题项目需接受中期检查。原则上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四、材料报送

1. 各项目的《结题报告书》(《检查报告书》或《延期结题申请书》);

2. 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论文(尚未发表可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获奖证书、授权专利等成果图片或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标注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姓名;提交材料电子版时,将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材料打包成两个压缩文件,并且分别命名为“××学院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材料”。

4.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cxw@xmu.edu.cn, 联系人:钟杰,电话:0592-2182254。

五、其它事项

1.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监控我校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专家工作小组,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 本次各单位的验收情况将与2017年的立项名额挂钩,凡有延期、终止及无故不参加结题的,下次立项一律核减项目所在单位的名额,核减名额指标用于奖励其他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

3. 本次将同时试运行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延期结题模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厦门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名单

2.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3.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报告书

4.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教务处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厦门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名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名单.pdf

附件3: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5: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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