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开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审查授予学位的例会3次。分别在每年6月份、9月份、12月份召开。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院、直属系、所应在每年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及时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以便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一、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交申报材料:
1、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厦门大学在校硕士(或博士生)数据表;
3、以上数据表相应的软盘;
4、学位论文:硕士二本,博士精装本四本;
5、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学位论文全文软盘一份(学生离校时交图书馆);
二、同等学历申请学位应交申报材料:
1、同等学历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2、授予同等学历硕士(或博士)人员登记表;
3、以上登记表相应的软盘;
4、学位论文:硕士二本,博士精装本四本;
5、申请硕士学位交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申请博士学位交正面二彩色相片一张。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位后,各院、直属系、所应将以下学位答辩材料按指定时间送交校档案馆归档。
一、硕士学位
1、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毕业生用人单位);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毕业生用人单位);
3、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
4、论文评阅书;
5、论文评定书;
6、硕士学位论文手稿(2000字左右);
7、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学位论文全文软盘一份。
二、博士学位
1、博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毕业生用人单位);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毕业生用人单位);
3、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
4、论文评阅书;
5、论文评定书;
6、博士学位论文手稿(2000字左右);
7、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学位论文全文软盘一份;
8、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一份。以软盘录入,(中文限500字左右,英文3000~4000个字符)。
三、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
1、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审查表一份;
2、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申请书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3、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
4、论文评阅书;
5、论文评定书;
6、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复印件;
8、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9、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学位论文全文软盘一份。
四、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
1、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审查表一份;
2、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申请书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寄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3、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推荐表二份;
4、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评语;
5、论文评阅书;
6、论文评定书;
7、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8、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所在单位介绍申请人的材料;
10、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学位论文全文软盘一份;
11、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各一份。以软盘录入,(中文限500字左右,英文3000~400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