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的通知》[(2015)厦大教118号],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参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评审,2016年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共立项15项。现公布项目名单(附件1),并划拨第一期项目经费。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 各学院要按照《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立项项目根据核定额度,调整预算,填写《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任务书》(附件2),按项目任务书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3. 项目在获资助3个月内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撤销该项目。
4. 项目的经费管理要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所拨经费应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序时完成,12月20日前,项目支出预算应执行完毕。
5. 任务书的纸质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于2016年6月3日前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cxw@xmu.edu.cn;联系人:钟杰;电话:2181651。
附件:1. 2016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名单
2.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任务书
3. 2016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第一期项目经费划拨明细(略)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2016年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