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0级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特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2年10 月15 日前提交已定稿学位论文15本.
2002年10 月16--30 日论文送审。
2002年11月1日—11月30日论文答辩.
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论文的,则不安排在本学期进行答辩.
二.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反映学生严谨的学风,表明其具备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选题应是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理论和实务课题。
3.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包括专题论文、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解决方案或分析报告等。
4.立论有据,言之成理,并有独立见解。
5.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详略得当,行文流畅。
6.资料翔实。
7.格式及注解规范、统一。按照>办理。
8.篇幅在2.5—3.5万字之间。
三.注意事项
1.未交清全部学费的学员务必在提交论文前交清全部学费,否则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的授予.
2.学位论文可交法律系指定的三家打印处打印,以免格式混乱。送印时请带有效证件。论文制作完毕时,请依实核对《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单》中发生的各项工作量,并签名确认。
注:论文未定稿录入排版后,最多输出三次初稿,其间允许学生拷贝,自行修正定稿后送回输出正式稿。
三家文印室如下:
单位名称 营业地点 联系电话
兴发电脑文印室 法学院C楼119室 2180073 13600978275
普天璋文印室 海滨东区服务楼305室 2181220 2183976
达盟实业公司 老区海洋文印 2180195 2180238 218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