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台湾大学院际交流学生选拔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院校名称:台湾大学
推荐名额:2人
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硕士一、二年级(以申请时所在年级为准)
*申请此项目同学,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版校内成绩单、护照、证件照,录取后完成台湾大学申请程序使用。
二、申请材料
1. 法学院学生出国出境院际交流申请表(各项签字完成后提交,无需盖章)
附件1:法学院学生出国出境院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2. 语言水平证明
3. 中文成绩单(最新加盖教务公章版本)
4. 考察情况说明(辅导员签字)
附件2:考察情况说明(模板).docx
* 以上材料各一份,扫描合成为一份PDF格式文件后提交。
三、截止时间
申请同学请于2024年3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完整申请材料PDF文件发送至markli@x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 有意报名申请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护照。
2. 申请人应自行安排好学业进程,避免因参加交流项目影响正常完成学业。
3. 申请人参加项目期间,必须在交流院校至少完成(3门/学期)专业相关课程。
4. 学分转换等相关问题,需提前了解修读课程后,咨询教学秘书老师确认。
5. 获得正式录取后,务必提前按法学院学生出国(境)及线上国(境)外交流手续办理说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xmu.edu.cn)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五、关于补助
1. 学校国际处/台港澳办每年为参加校际/院际境外交流项目学生发放交流补助,顺利完成交流项目,且出国境手续办理完整即获得补助资格。(注:此补助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以国际处/台港澳办通知为准)
参考补助标准(人民币):
欧洲、美洲、大洋洲的长期项目1万元/人/学期,短期项目5000元/人/期;
亚洲、非洲、中国台港澳地区的长期项目5000元/人/学期、短期项目2000元/人/期。
*三个月及以上为长期交流项目,三个月以下为短期交流项目
2. 法学院胡奇蝶国际(港澳台)交流助学金一般每年评选一次,参加交流项目学生须在评选时按时提交申请参评,补助标准以当年通知为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交流资助:
1)参加长期交流项目,无特殊情况,在国(境)外选修课程不满3科或有挂科者不予发放;
2)未完成回校报到手续者不予发放;
3)在交流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国(境)外交流院校投诉者,不予发放;
4)未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者(提早结束交流、中途退出交流),不予发放。
六、其他:
1. 学院推荐结果将于申请截止后在学院网站“党务院务公开”版块公示。
2. 所有入选学生需经学院正式提名,请勿私自盲目联系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3. 项目相关问题可邮件咨询外事秘书李老师:markli@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