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出国(境)及线上国(境)外交流手续办理说明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1-11-25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因公因私出国(境)审理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网办平台已于近日上线运行。

即日起,凡法学院学生出国出境或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均需通过此平台进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出境或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进入i厦大网上服务平台http://i.xmu.edu.cn/,点击服务查询,搜索以下关键字:

A.学生出国(境)申请】——凡出国出境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学生均需填写(进入后选择“因公”、“因私”或“线上”)

B.【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 ——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学生出国出境均需填写(注:此处“因私”指持私人证件,与出国出境事务的公私性质无关,党员出国出境均需填写

C.【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同学出国(境)时间超过5个月需在返回后填写

 


1. 学生因公出国(会议、交流、实习、访学、学术研究等),请提前至少2个月报批;因公赴台港澳地区,请提前至少2个月报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办理审批手续和护照签证手续。若因申请人报批太晚或院内审批太久导致超期,国际处/台港澳办将不予受理。

2. 学生因私出国出境(探亲、旅游、服兵役等),请提前至少2周报批。

3. 学生参加线上国(境)外交流(交流项目、竞赛、会议等),请提前至少2个月报批。

4. 学生拟申请住宿费超标、提前回国、延期回国、变更日期、变更路线、取消行程等相关事宜,请提前至少1个月联系学院外事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5. 重要提示:务必在审批程序结束后进行项目付费、购票等各项涉及费用的事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 出境材料说明: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docx (完整填写后发送至markli@xmu.edu.cn,学院签字盖章后反馈,无需打印)

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docx(完整填写打印两份,本人签字后,本科生到学院C207请吴荻副书记签字/研究生到学院C208请张宇斌副书记签字,到C206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张交至C203办公室,另一张自行留存上传系统)



有需要申请的同学,请查阅下方附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外事秘书李老师

法学院 C203室

办公电话:0592-2186067(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邮箱:markli@xmu.edu.cn



附件1: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图.docx 

附件2:学生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图.docx 

附件3:学生线上国(境)外申请审批流程图.docx

附件4: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5:审批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6:厦门大学“i厦大”网上服务平台使用手册.pdf

法学院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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