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2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39号)精神和要求,厦门大学2002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四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2年7月31日)以上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含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
二、部门推荐
招收MPA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
1.考生请在我中心主页(http://www.sinompa.com)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下载《 2002年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政府部门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员 ,须按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经省级人事部门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3.非政府部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5日--31日。
报名地点: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同安二楼)
2.考生于7月25日--31日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获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3.报名费按全国学位中心规定收取(今年尚未接到通知,去年按规定收取400元)
4.今年报名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和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办法。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期间内到厦大研究生院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与数学)。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2年10月19日、20日,考试地点在厦大,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我校的政治理论面试时间、地点联考后通知。
六、录取
2002年我校拟招收150名学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其中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限额的20%。经省级人事部门推荐的符合报考条件、考试合格者,在录取时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由于我校已完成录取计划而不能录取者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七、研究方向和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2002年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行政管理;(3)社会保障;(4)税务管理。
具体培养方案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210.34.13.20或我中心MPA主页http://sinompa.com查询。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人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九、学费
在职攻读人员须交纳学杂费。其中学费、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总计3.6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十、招生咨询
电 话:0592-2180295,2181472(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或0592-2182402(公共管理中心) 地 址: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或厦门大学MPA中心 邮 编:361005 电子邮件:xmumpa@xmu.edu.cn
十一、考前辅导
为使考生能够更好地复习迎考,我校将组织有经验的骨干教师进行联考科目的辅导。有关事宜请关注我校法学院主页、厦门大学MPA主页http://www.sinompa.com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中心
200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