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04-02-09 | 阅读数:
各学院、直属系、所: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3]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学生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 在2004年新列入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个学科。 二、 考试时间 2004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三、 报名工作 福建省考点安排在福州大学。考生须亲自到福州大学研究生处报名、考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具备网上报名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福州大学研究生处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福州大学研究生处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照相。 考生一般应在我省参加报名考试。如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须经我校和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具体报名方式请咨询当地考务部门)。 网报时间为3月上、中旬。各省网报网址将于2004年2月底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27日至31日 (二)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即200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且已在我校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 (三)资格认定时间:2003年3月22日-3月25日 具备资格的考生,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一份留我处存档;另一份考生报名时使用。各院系汇总后在规定时间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审核。 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四、 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点发放 五、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除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法学、经济学、临床医学使用第二版本、日语使用第三版本以外,其余学科使用第一版本。 六、其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可从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yjsy.xmu.edu.cn->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同等学力申请)。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2003年12月22日 法学院课程班各位学员: 请各位学员详阅以上“通知”,并于3月20日前将“考生资格审查表”各班主任。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0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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