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泉州成功举办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6-11-16 | 阅读数: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并将泉州列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地区。作为福建省的“商标之都”,泉州在商标权保护方面成果累累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主办,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的“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于11月14日在泉州友德大酒店隆重举办。本次研讨会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与支持,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工商局的多位领导莅临指导。

开幕式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孙志平副检察长主持,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洪自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福建省检察院侦监处正处级检察员时闽、泉州市工商局局长陈开基及我院何丽新副院长、李兰英副院长出席了本次开幕式。何丽新副院长、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洪自强同志和福建省检察院李明蓉副检察长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何丽新副院长在致辞中总结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与各主办方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方面进行合作的宝贵经验与重要成果,并对给予本次研讨会大力支持的各单位表示感谢。泉州市政府领导洪自强在致辞中肯定了泉州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绩,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两点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李明蓉副检察长在充分肯定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出了五点宝贵意见,并强调本次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将升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实务工作提供前瞻性的指引和助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会议随后进入优秀论文的颁奖仪式。本次研讨会共计收到来自各方的论文近70篇,经过专家评审,遴选出获奖论文28篇(已编辑成《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论文集》),我院有10篇优秀论文荣膺各奖项,其中一等奖2篇(黄罕敏、杨晓培),二等奖4篇(熊亚文、陈雪梅、江耀炜、刘艺涵),三等奖4篇(金郭、黄波、李皓兰、厦大本科大创项目“言研团队” ),获奖者囊括法学院的本硕博各年级学生,足见我院师生对本次研讨会之重视,参会热情之高涨。

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洪自强和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为一等奖论文作者颁奖

颁奖结束后,研讨会正式进入议题讨论。第一单元主题为“两岸立法与司法实践探究”,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兰英教授主持并点评。来自两岸的五名专家学者和实务骨干依次做了精彩发言。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台湾的资深法官,已是74岁高龄的陈祐治教授以清晰的思路和详实的数据从台湾智财法院的成立谈到商标权保护的司法实践。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学者王玉全教授借上一位发言人提出的“NIKE”与“hike”的假冒商标案例,介绍了台湾商标权的混淆误认之虞与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两位学者的独到见解博得台下阵阵掌声。在点评中,李兰英教授也着重介绍了两位台湾学者的论文之用心与严谨,这两篇报告对于探究两岸在商标权刑事司法领域的异同,对于我们借鉴台湾地区的先进经验均是意义非凡。第二单元的发言由厦门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颜煜群主持,主题为“侵犯商标权案件的鉴定及数额”。本单元的六位报告人就侵犯商标权案件中的价格鉴定、商标权利人所作鉴定之证据地位、非法经营额的认定等问题分别做出回应。其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张新锋老师对本单元进行非常专业的点评。第三个单元的主题为“商标权司法制度构建及对策”,由泉州市检察院侦监处的郑真贤主任主持。四位检察院和一位市场监管局的实务精英分别就商标权刑事强保护及界限、商标权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对策、网络打假执法难点等问题发表高见。随后,厦大法学院郑金火老师、汪东升老师分别发表意见,进行精彩点评。第四单元的主题为“商标权刑法保护的立法不足和完善”,由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教授主持。六名报告人就商标犯罪的罪数研究、我国反向假冒行为的刑法规制、我国企业商标权的刑法保护实证研究等问题进行阐述,随后,福州大学法学院的蒋凌申老师在点评中对于罪数问题和反向假冒入罪等问题发表了与报告人针锋相对的观点,擦出了智慧的火花。

发言人和点评嘉宾皆可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精彩的头脑风暴中,会议被推向了高潮也接近了尾声。在下午的闭幕式上,省检察院的时闽处长和法学院李兰英教授分别对本次研讨会做总结发言。时闽处长指出,因为许多新的知识产权犯罪手段都产生于泉州,所以泉州一直是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研究的前沿阵地,本次会议有助于实务部门的同志交流、汲取最新的理论成果。他高屋建瓴地总结了今后商标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六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对商标权人的平等保护,鼓励创新;二是积极推进刑法和行政法的衔接工作;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商标权侵权案件的侦查监督;四是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监督;五是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妨碍商标权保护的犯罪;六是准确把握法律界限,改进办案方法,建立专门小组。李兰英教授在总结发言中,首先对莅临指导的省市领导、对来自各方的与会代表和相关单位表示衷心感谢。特别指出,工商管理局的参会,使我们听到了来自司法机关以外的不同声音,扩展了研讨会的讨论视野,今后也欢迎更多其他部门的精英前来分享经验。她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所有报告人、点评人的精彩发言,概括本次研讨会特点为“专业性、实务性、多元化、高颜值”。并将今天研讨会的议题总结升华到“商标权保护中刑法功能定位”的高度,指出“刑法要保持谦抑性原则,但在打击商标犯罪中,尤其是面对新型犯罪手段时,绝不能缺位”。在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本次商标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圆满落幕!

文:谢培诗,刘艺涵

图:陈振炜


上一条:我院宋方青、郭春镇教授参加第十届东亚法哲学大会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下一条:台湾学者王玉全博士为我院师生做题为“刑法的错误理论”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