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2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来自内地、香港地区、澳门地区16家中国法学教育领军院校的校领导、法学院负责人、港澳台事务/内地事务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宋方青院长受邀参加了会议。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联盟的成立将促进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借助联盟平台,成员院校将共享法学高等教育先进的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联盟将坚持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培养理念,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己任,通过整合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为国家培养大批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宋方青院长在主论坛:内地与港澳法学理论及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中担任评议嘉宾。
此次大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的通过,宣告联盟正式成立,产生了首届16家理事成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盟的成立将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联盟成员秉承沟通合作、互尊互助、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联盟精神,携手开启三地法治人才培养新篇章。
图文来源于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