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06-02 | 阅读数:

6月1日下午,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廖志丹同志到法学院进行题为《<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解读》的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务秘书、辅导员、全体学生党员参加讲座学习,讲座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主持。

廖志丹同志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制定的意义、依据、编制的原则以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叙述,结合学生党建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标准》中的工作指标,具体列举了党员发展工作中易出现的程序问题,党员发展材料中常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指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她还讲述了在台风“莫兰蒂”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故事,各级党委发挥的先锋作用,展示了各学院日常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创新之处,鼓励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进行更多的创新和探索。

廖志丹同志也指出法学院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开展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学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现场述职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此次讲座是法学院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次理论学习,廖志丹同志丰富的学生党建工作经验和清晰灵动的表达让此次讲座深入浅出,提高了法学院党建工作者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认识。

 

  
                          

文/ 秦家慧

图/ 上官仪

上一条: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关系讲座成功举办

下一条:法学社在双十中学举行社团进学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