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1日下午,应诉讼法教研室之邀,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在法学院B138教室作了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构和实施”的专题讲座,为我院师生献上了一场洞见卓然,情怀高远的学术佳约。聆听此次讲座的还有法院、检察院、律师行业等实务界人士,全场座无虚席。讲座由何丽新副院长主持,诉讼法教研室刘学敏老师、陆而启老师出席了报告会。
樊教授开篇提到我们国家已经进入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历史的进展,我们已经进入新时代。司法改革正在紧密锣鼓地进行,值此十九大召开之际,需要我们重新思考、重新定位:律师的辩护制度究竟是一个进步的制度还是一个落后的制度?为什么“老三难”解决了又出现了“新三难”?司法改革就是要以“革命”精神解决这些问题。樊教授围绕司法改革,提出九大问题,值得重视。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构与实施这个问题上,樊教授谈到认罪认罚从宽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关系——认罪认罚从宽是以审判为中心的配套措施。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为集中人力、物力搞好庭审实质化的改革。随后,樊教授重点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产生的背景和理论根据”、“如何建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三个部分展开引人入胜的主题演讲。
首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产生的背景和理论根据上,樊教授指出,该制度彰显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从区别对待到宽严相济,再到认罪认罚从宽;在理论依据方面,认罪认罚制度与一系列的原理、理论、政策紧密关联。其次,在“如何建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这个问题上,樊教授提出,该制度应建立在“控辩双方无异议,矛盾基本解决,诉讼程序必须简化”这一基本立场上。最后,针对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樊教授提出了五大问题、谈及七点启发。
在提问环节,在场的老师、同学及来自实务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踊跃发言,樊教授答疑解惑。他的讲解娓娓道来,发人深省,引发了大家一次次热烈的掌声。最后刘学敏老师对报告会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六个问题并发表了自己的学术感言。
三个多小时的时光转瞬即逝,正如何丽新副院长所说,这是一场脑力激荡的学术盛宴,传递着樊教授最为前沿的思考。讲座最终在听众们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图/文 王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