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我院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参加第十一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之机,邀请他在B138教室做了一场关于当前我国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主持。我院刘学敏副教授、陆而启副教授、郑金火老师等参加了讲座,本次讲座还吸引了厦门本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我院师生共近200人聆听。
陈卫东教授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表述入题,回顾和总结了我国本轮司法改革中四项基础性改革,即推行员额制、实行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职业保障以及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省一级统管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功的经验。他指出自十八大以来的本轮司法改革已经顺利完成,取得的实效可以说非常明显,对涉及体制机制的关键性问题动了真格,改革了多少年来为社会各界所诟病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现象,司法公正和效率明显提升,司法公开、透明方面的表现也可圈可点。陈教授认为这些成效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强调顶层设计,依法进行、于法有据,稳步推进、试点先行,分清矛盾主次、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随后,陈教授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及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认为,报告增强了已有改革的实效性,实现了改革的初衷,框定了十九大以后司法体制改革侧重于在配套机制和保障机制着手,对于“配套机制”的配什么和怎么配问题,他结合自己所了解到上海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样本以及对法院、检察院所存在问题的多次实地调查研究的体会做了详细的解读。最后,陈教授强调,十八大以来的本轮司法改革取得了空前的成效,而十九大的召开又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蓝图,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课题。相信未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这些难题必将一个个被破解,我们国家在步入伟大的新时代过程中,在实现伟大的梦想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付出更多的伟大的努力,进行伟大的斗争,一定会取得伟大的胜利。
作为陈卫东老师的弟子,陆而启老师与在场师生一起分享了再次聆听陈老师讲课的心得体会。他认为,陈老师的讲座是对本轮司法改革成败得失的全面总结,贯注了陈老师自身的经验体会,讲座内容既高屋建瓴又贴近实践。陈教授还与在场听众就禁止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从事律师工作、我国司法自信如何应对中国特色与国外文化的冲突以及法院内部行政化等问题与听众进行了问答交流。
最后李兰英教授对陈教授的讲座做了总结,特别指出陈教授为我们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做了最新、最前沿的解读,让我们对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使我们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充满了期待和坚定了信心。
陈卫东教授简介:陈卫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6)。2012年12月陈卫东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许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中国律师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主持召开过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等大型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和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等60余部。
文/ 曲金亮
图/ 王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