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法学大讲堂”系列直播第七讲:张守文教授主讲《税制变迁与税收法治现代化》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1-06-02 | 阅读数:

2021年5月27日晚上七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做客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场题为《税制变迁与税收法治现代化》的精彩学术讲座,并通过线上同步直播。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李国安教授主持讲座。李国安教授简要介绍了厦门大学“至善法学大讲堂”的开展情况及意义,欢迎并介绍了张守文教授的学术成就。张守文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理论、财税法、信息法、社会法等领域的研究,现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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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文教授首先对厦门大学百年华诞表示祝贺,然后从问题、方法及框架三个部分展开“导论”部分的讲解。张守文教授认为,我国已开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优化税制对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总结税制变迁经验,推动税收法制现代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教授认为我们应该同时采用历史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税收是财政的核心支柱。税收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影响到强国裕民、国泰民安。张教授援引了熊彼特及瓦格纳的观点,认为一国历史就是财政史,一国税制与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要素密切关联。因此可以整合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法律问题这四类要素,构建“经社-政法”的分析框架。在这一框架下,张教授详细阐述了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等诸项外部影响因素在我国税制变迁三个周期中的作用。在各类影响因素构成的关联机制中,法律或法治因素日益重要,可以说税制变迁的过程,就是税收法制不断走向现代化的过程,而所谓税收法制现代化,是指一国的税收法制的理念和体系,不断向现代税收国家共通的税收法治理念和体系转化的过程。现代税收国家都会强调公平、效率、秩序等基本价值,并将其贯穿于税收法治体系的各个环节,从而影响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

随后,张守文教授讨论了影响税改的内部因素这一核心问题。影响税制改革的内部因素有:目标与路径,结构与功能,价值与原则。与上述外部因素互相呼应,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分析税制变迁和税收法制现代化问题的重要维度。这些内部因素的调整或连续都是历次税制变迁的核心问题。现代税制共通的结构和功能、价值与原则的逐步确立为新税改奠定了重要基础。

张守文教授分析了新税改连续性、特殊性与法治问题。新税改既要体现与历次税收改革在多项内部因素方面的连续性,也应该体现出建设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因而不同于既往的特殊性。新税改既要面对以往税收遗留问题,又要解决新时期诸多更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有总体设计和有效推动,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税改的系统性、完整性、协调性问题,构建现代税收法治体系。税法统一,税制完整,是对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是税收法治现代化的基本体现。

关于新税改的法治期待,张守文教授认为:真正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构建更为简明、完整、统一的税法体系,全面推进税收法治的现代化,是新税改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新税改要全面体现历次税改逐步确立的基本原则,就必须解决税负不公平,征管不规范,征纳不和谐等问题,以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征纳效率,确保分配秩序和分配正义,并不断推进税收法制的现代化。对新税改最基本的法治期待就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它既是税制“现代”与否的最基本标志,也是中国税收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界碑。

主持人2(孙伟婷)

李国安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简短总结,并代表师生对张守文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李国安教授认为,张守文教授不但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税制变迁与税收法制的现代化理论问题,而且无私分享了他的研究方法与理念,让我们受益匪浅。

至此,“至善法学大讲堂”第二期第七讲圆满结束。

文/王海浪

图/孙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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