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粤、闽、浙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圆满召开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9-12-04 | 阅读数:

2019年12月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主办,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和浙江工商大学承办的桂、粤、闽、浙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杭州圆满召开。

本会议以“国家治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主题,来自四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与此次会议。我院院长宋方青教授、副院长郭春镇教授、郑金雄教授、王云清副教授、王翔助理教授与厦门大学法学理论硕博士共赴杭州参加此次学术盛会。作为福建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院长宋方青教授在开幕式环节作出了精彩的致辞,她谈道,今年是四省法理学年会举办的第八周年,四省法理学年会的举办具有现实意义、选题价值和学术品位,四省年会的召开为法理学学科的建设贡献了丰硕的学术成果,期待四省法理年会在今后能有更新的成果,创造出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

本次会议设置了四个单元,分别是“立法与法治理论”、“法治与法理现代化”、“司法与法治”、“法治与人工智能”等,与会人员深刻地讨论议题。其中,我院2018级博士生张可进行了题为《立法项目论证的效力如何?——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实践、冲突与制度完善》的发言,2019级博士生王海洋以《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匿名化的制度重构》为题进行了发言。郑金雄教授和王翔助理教授分别担任了第二议题和第四议题的与谈人,基于法治与法理现代化、法治与人工智能等问题发表了针对性点评与思考。

最后,我院院长宋方青教授在闭幕会致辞时谈道,“希望四省法理学年会能够成为法理学历史上有纪念意义的会议,即使过了十几年、二十年也仍能够经常被提及。”本次会议议题丰富,专家学者们建言献策,推动着法学理论学科迈向新的征程。至此,会议圆满结束。


图/会议主办方 文/丁思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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