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启云律师受邀回母校主讲“从宝万之争谈公司法前沿问题”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8-12-06 | 阅读数:

12月1日,在2018年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天,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金融法研究中心和福建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协办,苏启云律师主讲的《从宝万之争谈公司法前沿问题》讲座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B138如期召开。

 

与会人员有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刘志云教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福建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齐伟律师;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福建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必望律师;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福建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松三律师;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张志龙律师以及远道而来的各地律师、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博士生、研究生。

苏启云律师是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杰出校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最近连续三年被国际法律评级机构Legal Band评为“中国顶级律师”,2017年获得ALB并购法律大奖提名;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八、第九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审核专家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经主持人陈继东律师开场介绍以及主办单位嘉宾刘志云教授致辞后,讲座顺利开始。讲座伊始,苏启云律师介绍其为华人策略综合讨论1994届毕业研究生,回到母校看到如今的变化甚是怀念。而后,苏律师开启了今天的讲座主题:宝万之争,苏律师作为宝万之争的亲历者,给大家带来了很多问题,也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思考。

 

通过时间轴的划线以对宝万之争的整个流程以及参与者的复盘后,苏律师给大家带来了二十三问,其中尤以第六问,通过一系列的发问,让我们对整个宝万之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年轻律师也有了更大的启发:回避表决与放弃投票权法律后一样吗?程序瑕疵必然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小股东提起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需要提供担保吗?小股东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暂停执行董事会决议吗?上市公司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敌意收购方暂停要约收购吗?

 

苏律师对宝万之争中不同的角色定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思考:华润作为国企其关键时刻更应该展现定海神针之效;小股东刘元生对媒体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暂且不论,小股东的边界是需要我们共同探讨的内容;江平学者在整个案件中发表了很多自己对于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的观点,而这样的观点是会影响整个控制权争夺的双方观点;宝万之争中水军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口水战日益升级,而公司法证券法对于水军该如何规范?众所周知,在宝万之争中商会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潮商会众会员其发声支持宝能系的收购行为,而商会在未来的公司发展过程中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需要我们继续探讨;银行应当发挥什么作用?要不要接受监督需要我们持续关注。

 

在讲到长期停牌是减少股价波动防止内幕交易还是损害股东流动性权利这一问的时候,苏律师为大家提供了停复牌口诀,不仅让大家耳目一新,而且也让大家从打油诗中了解到多才多艺的苏律师。

停复牌口诀

(根据征求意见稿)

重组停十需发股,最长不超二十五;

问询回复不能停,重大调整只有五;

涉及战略和秘密,另有需求走它路;

指引列举重大事,一般两天最长五;

其他情况都免谈,违反规定强制复;

减少停牌是方向,保密分段是坦途。

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了,苏律师以其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亲历宝万之争的经验从多角度多方面剖析整个争论过程中的问题,也给予年轻律师和博士生、研究生研究课题更多方向,拓展了思维和视野。讲座完毕大家踊跃发问,苏律师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齐伟律师最后进行讲座总结:资本市场如果没有保护投资人的机制,是很难产生优秀的企业,而当下的律师更要从多维度来看问题,从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的维度的来看问题,这样才能够为真正提升自我能力,为律师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 李洁

图/ 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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