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厦门大学2018年“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家村广场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由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法学院、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主办,法学院团委、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学生会承办,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校党规党纪学生研习社、校法学社和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班协办。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办公室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巡察办主任林金枝,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陈雪玲,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马进龙,学生处副处长王洁松,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洪海松,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校团委副书记廖晓波参与了本次活动。该活动还得到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实习共建单位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本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传播“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置了宪法知识趣味游戏、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法律咨询服务、赠书等多个互动环节,活动紧紧围绕学宪法、讲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的宗旨,内涵丰富、形式新颖,吸引了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
活动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环节调动了广大师生群众参与学习宪法的热情,提升了普法活动的广度与深度,达到了普及宪法知识,传递法治精神的目标。现场还举办的万人宪法宣言签名活动,参加活动的各位嘉宾和师生一起在巨型横幅上庄严签名,表达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的决心。
在活动现场,林东伟副书记亲切地问候了同学们,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厦门大学大型普法实践活动,是法治与情感的有机结合,是校园与社会的高效沟通途径之一;通过多样化的校园普法形式,有效提升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参与度,树立积极的法治观,从而使得我校大学生积极加入到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的进程中去。他希望广大大学生不但要在行动上积极普法于民,而且要不断加强自身宪法理论的学习,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
此前,法学院已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法学院领导班子、教师代表、团委书记及学生代表等参加座谈会。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主持座谈会。与会师生还结合专业特点,对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等发表意见。他们表示,学院师生要带头认真学习、宣传、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做宪法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要立足于宪法规范,顺应新形势,做好相关的研究工作;要发挥党规党纪学生研习社、思政课堂等平台的作用,做好面向全校师生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塑造师生的宪法信仰、法治信仰。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处处彰显着人民权利,与我们息息相关。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了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良好氛围,有利于传播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奏响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新篇章。
文/ 杨璐 余凌冰
图/ 杨艺荣 陈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