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系列论坛”之“互联网金融法律理论与司法实务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8-07-01 | 阅读数:

厦大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 “理论联系实践”的理念,积极“走进社会”,在实践中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优解。

 

从实践来看,随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尤其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入,其给金融消费、投融资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金融纠纷也日渐增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顺应社会经济变化,成立专门“金融与互联网法庭”(原莲前法庭),作为专业审理金融案件的法庭。

2018年6月,中心和“金融与互联网法庭”一道,合作成立“厦门大学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修基地”,双方定期举办定性为“学者与法官对话”的“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系列论坛”。628号下午,第一期“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系列论坛”——“互联网金融法律理论与司法实务研讨会”在金融与互联网法庭成功举办。金融法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和20余位硕博研究生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会前,厦大法学院金融法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思明法院张嵘副院长、金融与互联网法庭陈维生庭长、林鸿副庭长、林芳副庭长在“厦门大学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修基地”新牌前合影留念,共同庆祝基地挂牌以及“金融法理论与实务系列论坛”的顺利启动。

 

金融与互联网法庭陈维生庭长、林鸿副庭长、林芳副庭长、黄志雄法官、王丽娟法官、吴颖法官、王俭法官、杨绿芳法官、旷洁玉法官、张颖法官、林晨法官助理也在“厦门大学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修基地”的新牌前合影留念。

 

随后,书记员陈凡带领金融法中心师生参观了法庭,具体讲解了金融与互联网法庭的概况和各个审判庭、调解室的现实使用情况。法庭自成立以来,本着“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程度便利”的原则,先后建立远程审判、远程调解等先进的处理纠纷模式。此外,金融与互联网法庭还作为全国首创,吸引“法庭义工”的参与,协力法庭共同发挥普法、教育的作用。

 

会议伊始,陈维生庭长代表法庭对金融法中心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期待金融与互联网法庭和厦大法学院金融法中心合作启动后,对金融法理论和实践进行多维度的深度探讨和交流,发挥其影响力,为金融法理论与实践作出切实贡献。

 

随后,在研究成果报告阶段,各位法官与学者畅所欲言。

 

第一位发言的是金融法研究中心陈继东博士生,继东学长以“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法律规制”为题,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业态入手,引出互联网金融在初始阶段、萌芽阶段、高速发展阶段、风险与监管并存的发展阶段和监管重拳下行业出清阶段的发展态势以及相应阶段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文件愈加密集地出台,金融严监管时代到来,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力度逐渐细化,政策上的“围追堵截”使得前期处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了“艰难期”,但出清效果也逐步显现。

 

继东学长还总结了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即现金贷受限,供应链金融和有场景的消费金融会有发展前景,现有P2P网贷平台面临转型,而车抵贷和消费金融成为了大部分考虑转型平台的首选。此外,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将更加依赖金融科技的发展,风险预警体系也会不断健全,“合规”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头等大事,率先完成各类监管的合规整改,就意味着能抢占行业先机。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将遵循软法先行,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治的框架原则。

 

第二位发言的是金融法研究中心杨皖宁博士生,皖宁学长从更加宏观的视角梳理了互联网金融的整治与走向,从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涉众型风险入手,指出在ICO(以及网络虚拟货币)、校园贷和现金贷等领域,风险较为集中。新型金融模式亦带来较大风险以及社会舆论的担忧,给金融监管者造成巨大压力,20184月暴发的善林金融风险事件更是给本已神经紧绷的监管者火上浇油,各类风险事件无疑促使更收紧严苛的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也开启暴风骤雨般的整治方式。但监管层对待互联网金融的处置手段仍显捉襟见肘,难以摆脱“一抓紧死、一放就乱”监管困局,尚缺乏长远布局和完整的顶层设计体系,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控制机制,也即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缺乏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

 

此外,皖宁学长还认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整顿与监管,既要擦亮市场之眼,更要磨尖法律之牙,以主动预判、准确识别、合理防范金融风险。持续有效监管应当明确立法价值取向,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可诉性与可裁性,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强调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位发言的是金融与互联网法庭的曾臻法官,曾法官结合网贷案件实际审理中出现的问题,探讨了关于此类案件在线审理的构想。首先是送达耗时问题,办理网贷虽快速便捷,但留存的借款人信息不足使得大部分案件无法联系到借款人,只能公告送达(60天),外加举证、答辩期及开庭判决后再公告送达判决书,加上诉期,使得整个送达时间非常漫长。其次是电子证据认定问题,针对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支付平台的电子账户支付记录等,法官只能依靠第三方的技术判断,当事人拿着网上打印的材料就试图言之凿凿也给证据的认定造成一定困难。第三是网贷案件呈现批量起诉的趋势,无论怎样简化,每个案件都需要开庭审理、制作庭审笔录、判决书等,工作量巨大。曾臻法官认为,若网贷案件可以实现在线审理,网上立案后,所有电子证据即已准备就绪,起诉材料就是个电子数据包,法院进行电子送达和必要的告知,并给予被告一定的异议期,即可书面审理做出判决,判决书以电子形式送达双方后,该案审理完毕,这样一来,网贷案件的审理将大大提速。

 

第四位发言的是金融与互联网法庭的林晨法官助理,林晨法官助理结合具体经典案例更加细致地谈了电子证据在互联网金融诉讼中的关联性认定。电子证据运用于法庭攻防和司法裁判中的特色,正在于关联性。但电子证据的攻防效果堪忧,司法运用尚未形成成熟机制,诉讼双方就电子证据如何使用普遍缺乏经验。在实际审理涉及建行“快E案件中,为解决举证上的困难,思明法院金融法庭法官以网络贷款申请流程公证的思路为突破口,指导银行向专业公证机构申请对“快E业务操作全流程进行公证,切实解决立案难题。本案审理中开创的流程公证方式,有效解决业界难题,获得金融行业高度评价。建行总行认为本案审理具有极高理论和实务价值,将本案确定为建行创新经典事例,并在全国推广。林晨法官助理指出在案件中公证书是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还是关联性依然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紧接着,金融与互联网法庭的张颖法官从刑事犯罪角度剖析了网贷平台运营的合法性问题。我国P2P网贷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投资者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也存在潜在的资金风险和法律风险,经济犯罪成为P2P网贷平台涉刑“重灾区”,最大部分为涉嫌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由于借款人还款和投资人提现存在时间差,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就构成沉淀资金,网贷平台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巨大“资金池”为经济犯罪提供了机会。

 

为防范刑事风险,首先可以避免“资金池”出现,实现平台资金严格在银行直接存管,资金不经过网贷平台之手可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其次应严格进行网贷平台牌照管理,由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实施细则,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让网贷平台理性回归信息中介性质,不得归集资金,不得开展禁止业务,做好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使网贷朝着合规小额普惠化方向发展。

 

最后,金融法研究中心的林建章博士生更加微观地指出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若干建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特征,是区别于传统意义上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标准。近几年个人信息管理使用漏洞对互联网金融安全已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全国范围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情况严峻,福建省更是2017年该类案件的高发地,完善对互联网金融中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势在必行。

 

建章学长就此提出三条建议:首先应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紧跟时代脚步,结合信息时代化、网络化,在《民法总则》的基础上出台配套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细化民事权利的内涵界定,明确信息主体享有的保密、知情、选择、更正等权利。其次,应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促进信息分类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界定至少应能够涵盖实践中信息收集主体所可能获取的个人信息,从而作为信息主体维权的基础。对不同类型的信息保护措施进行不同的规定,配套的侵权责任机制、赔偿机制应有所区别。最后,应细化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规定,明确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承担、赔偿标准,并且完善维权途径,多元化解决侵权纠纷。

 

会议第三个阶段为讨论交流阶段,金融法中心的黄平生学长(中银所厦门分所副主任)分享了其对研究成果报告的学习心得,总结出“高、值、远”三个字。“高”在于法官和学者们道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前世今生、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政府的容忍态度等,理论指导意义非常高。“值”在于通过这次研讨会,法官和学者对实体法律和诉讼程序的分析有助于律师接案、分析案件、预判司法观点、最终成功打好一个案件。“远”在于各位法官和律师以其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总结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提出了很多建议,并帮助该领域的律师梳理了未来工作的方向。

 

林鸿副庭长非常欣赏金融法中心团队实务界与理论界学生的生源结构,相互补充,搭配合理。在司法实务中,金融与互联网法庭每位法官需在每月审结约40件案件,显示出实务中旺盛的需求,但在实际审理中,法官经常碰到新类型案件,该用怎样的形式审理,该如何进行说理和论证也是一个问题,这也是金融与互联网法庭与金融法中心合作的出发点,实务与理论的结合避免了知识的脱节。其次,实务之外,2016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显示出我国是政策式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政策的理解需要法院和学界的共同探讨。最后,林鸿副庭长表示了对金融法中心新的智力输入的期待。

 

之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评,对思明区人民法院和金融与互联网法庭的大力支持表示真挚的感谢,相信两方携手创办的研修基地及论坛在未来会更加完善。同时,刘教授谈到,金融法是实务性非常强的学科,金融法中心一直努力优化学生团队,希望将实务与理论够紧密结合。通过理论的研究和学习,把实务带到更高的视角。法学界关注的更多是“应该怎么样”,也即哲学中的“应然”范畴。应然范畴如何才能更合理、更正当,必须要到实务部门来看看实际做什么,也即哲学中所谓的“实然”范畴,如果对实然把握不准确,那么应然就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而对于法院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金融法中心也希望能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前景。此外,刘教授希望随着定期举办的研讨会规模不断扩大,讨论深度不断加深,政策理论和实务细节的信息交流、观点碰撞可以更加充分。刘教授也相信理论与实践部门的这种合作将会发挥出更为重大的意义。

 

在掌声中,本期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理论与司法实务研讨会”顺利结束。

 

 

 

/ 肖一

/ 林钰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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