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1年-2002年度本科优秀课程任课教师的决定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2-09-06 | 阅读数:
根据《厦门大学法律系本科课程评优的规定》,对2000年—2001年度本科课程教学进行评优,经过学生测评和本科教学指导小组讨论,评选出本学年度本科优秀课程如下: 1、《法理学》 (陈 动老师讲授) 2、《行政法》 (孙丽岩老师讲授) 3、《物权法》 (柳经纬老师讲授) 4、《婚姻法》 (蒋 月老师讲授) 5、《婚姻法》 (何丽新老师讲授) 6、《刑 法》 (陈晓明老师讲授) 7、《民诉法》 (张 榕老师讲授) 8、《公证与律师制度》(黄永盛老师讲授)。 经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担任以上七门本科优秀课程的8位教师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 厦门大学法律系 2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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