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树洁,法学院教书育人的先进模范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9-28 | 阅读数:
齐树洁,1954年8月生,1975年12月在新疆部队服役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当年8月至今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为法学院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作用,全身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是法学院教书育人的先进模范。 主动承担繁重任务 20多年来始终承担繁重的教学任务,多年来,超额完成2~3倍教学工作量。坚持每年为本科生讲课,在教学中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开庭审理,多次以个人名义邀请法官(如陈朝阳)、检察官(如郭有评)、律师(如陈泽荣)为学生讲课,介绍司法实践经验,并与学生座谈。对学生严格要求,尽力提高教学质量,在历次教学检查中获得学生的好评。 2000年以来,主持1项教育部课题、2项司法部课题、1项福建省社科课题、2项校级横向课题,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1部,主编专著5部,多次获得各种学术奖励。齐树洁教授已成为厦门大学诉讼法学科带头人,是全国诉讼法学界一位知名学者。 以教书育人为已任 齐教授关爱学生无小事。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经常到宿舍看望学生,与学生谈话,鼓励学生积极上进,全面发展;尽力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多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学生考研、求职、留学写推荐信;每次到外地出差开会,尽可能与当地的厦大法学院毕业生座谈一次,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多次组织学生到外地调研实习,使同学能理论联系实际。齐教授不论教学科研工作多么繁重,他都能亲自组织学生到外地调研、实习,这些工作都不是组织上安排的,而是他本着一颗爱护之心而为,他的精神,感动了学生。 齐教授指导学生从事学术研究,从不吝啬。为学生提供资料,帮助修改、推荐论文,每年修改推荐的学生论文有20篇以上,帮助指导并推荐发表于《民商法论丛》的学生论文就有十余篇(该刊主编梁慧星教授说,在全国各院校中,厦大的学生在该刊发表的论文最多);指导学生撰写论文,参加“浪潮杯”、“挑战杯”、“中法图”论文竞赛(指导的学生李凌的论文获全国“挑战杯”竞赛三等奖)。 齐教授培养研究生不遗余力。为了让研究生提高科研能力,以实际行动,组织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仅最近5年来就组织近百名研究生参加编写《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民事证据法》、《英国证据法》、《仲裁法新论》、《ADR原理与实务》、《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破产法研究》、《强制执行法》、《证据法案例精解》、《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上已出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英国司法制度》、《美国司法制度》(以上待出版)等13部著作。一大批研究生通过参加科研活动开阔了视野,提高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迅速成长起来。 最近几年,齐教授每年购买1万元以上的中英文图书赠送学生和厦大图书馆。 教书育人成绩斐然 齐教授教书育人,成绩斐然。1986年被评为厦门大学首届教书育人先进教师,1988年被评为厦门市劳动模范,1989年获厦门大学首届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2年获福建省五一奖章,1993年被评为厦门大学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被评为福建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厦门大学及福建省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带队教师,2005年获厦门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合作)。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齐教授来说不是一句口号,他20多年如一日,始终以教书育人为已任,以博爱之心,关怀学生成长,这种精神,是值得现在高校发扬光大的!(吴智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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