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安教授撰写的《The Fork Confronting DDR and WTO after Its Hong Kong Ministerial Conference》【 何去何从:香港会议后多哈回合和世贸组织的走向】一文,获国际组织“南方中心”重视,作为重点论文之一,发表于其机关刊物 《南方公报》(SOUTH BULLETIN)2006年第120期,并且登载于该“中心”的网站上,广泛宣传,供读者自由下载。在本期同时发表文章还有:原联合国秘书长、“南方中心”现任主席、鲍特罗斯.加利(Boutros-Ghali),美国哈佛大学著名教授丹尼.罗德力克(Dani Rodrik)等人的文章。
WTO第6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12月在香港举行。世界舆论对此次会议上取得的成果和达成的协议,见仁见智,褒贬不一,毁誉参半。陈安教授针对这些评论做了综合剖析,认为:WTO体制及其各项规则乃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四年来举世瞩目的多哈发展回合谈判, 说到底,乃是有关现行国际经贸立法进一步除旧布新的全球性多边磋商。多哈回合谈判于2001年底启动,2003年在WTO“坎昆会议”上因南北矛盾激化不欢而散。2005年12月举行WTO“香港会议”,就多哈回合重启新一轮谈判,初步打破了僵局,但仍留下关键性争端难题,悬而未决。看来,2006年以内及其以后,势必又将面临另一番南北角力,前景难卜。本文根据五十年来发展中国家在南北矛盾中实行“南南联合自强”、力争更新国际经济立法的主要史实,并结合WTO“香港会议”的最新发展,以史为师,尝试探索和论证通过南南联合自强、更新国际立法的历史轨迹,指出:由于“南弱北强”的实力悬殊,弱小民族要求更新国际经济立法、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的联合奋斗,只能在步履维艰中曲折行进,不能急于求成或盲目乐观,因此“速胜论”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另一方面,由于“南北依存”和“南多北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时代潮流,WTO“香港会议”之后即使谈判再度受挫或破裂,WTO多边体制也未必就此陷于瘫痪瓦解,无须过于失望悲观,因此“瓦解论” 也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弱小民族要求逐步更新国际经济立法,争得自身应有权益,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在其机关刊物上发表本文的“南方中心”,是由62个发展中国家于1994年共同组建的“国际智库”(international think tank),是一个政府间组织(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是其成员国之一。该“中心”的宗旨是: 加强南方各国的团结,针对发展中国家在当代南北矛盾和南北合作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共同问题,以及它们在国际舞台上应有的共同政策取向和集体联合行动方针,加强研究,提出建议,供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决策当局参考和采用。(法学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