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力服务同学 倡校园和谐消费环境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6-03-18 | 阅读数:
----“3·15”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 3月15日早,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校内三家村隆重举行。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由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主办,厦门大学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和厦门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承办。 举办“3•15”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消费环境,保护学生消费者的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增强同学们在消费行为中自我保护的意识,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日常校园生活中所遭遇的维权问题,协调有关校园服务部门与校园消费主体之间的关系,帮助双方增进了解、加强交流,从而提高服务品质,维护师生们的正当权益。 系列活动以3•15当天的现场咨询活动为中心,还包括学生法律维权知识宣传、后勤服务咨询和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厦门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和厦门大学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共同编辑了《厦门大学学生维权手册》,收集了30余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侵权案例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解答,并于现场发放200余册。 这次活动使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了一个直观和全面的认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使用等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学会如何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支持和好评。 (文/许兴文 )

上一条:陈安教授撰写的论文【 何去何从:香港会议后多哈回合和世贸组织的走向】发表于《南方公报》刊物上

下一条:法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系列报道四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