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禧(1912~1995),民法学家,福建省福州市人。1933年毕业于朝阳大学法律系,1934年赴日本帝国大学法学部攻读民法学硕士研究生。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历任中山文化教育馆副研究员、星渝日报(重庆)主笔、朝阳大学法律系教授兼法律评论社主编、金陵大学社会福利系教授、南京最高法院民庭推事、福建学院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等职。1951年9月起调任厦门大学法律系教授,1953年法律系停办后改任经济系教授。1979年厦门大学复办法律系后,重新执教法学。曾兼任民革中央委员、监察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名誉常务理事,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等,并被选为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著有《法学通论》、《中国法学论文索引》、《封锁海岸与对策》、《法学教程》、《国家与法权基础理论》、《台湾亲属法和继承法》(合著)、《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合著)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