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庆报道: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校友风采---菁华英才遍五洲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6-11-17 | 阅读数: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校友风采---菁华英才遍五洲 厦大法律系年近八旬的陈华教授向我们介绍了该系毕业的不少精英,如抗日英雄、台湾“中华黄埔协会”会长连行健,中国物证技术学开拓者徐立根,在美国创办律师事务所的陈小敏等人。陈华说,法律系系友不管在祖国大陆还是台湾法律界,都有很大的影响。 抗日英雄何其多 厦大法律系学生历来富有正义感,他们爱国爱乡,敢于对抗强暴势力,在抗日战争中写下光辉的一笔。 1933年2月3日,法学院学生李治年、易元勋及图书馆员秦贤行三人,激于爱国热忱,表示要北上抗日。4月15日,易元勋在河北滦县执行任务时,不幸死于日寇的枪下,为国捐躯。闻讯后的厦大抗日救国会,立即召集全体师生为他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后,救国会还特意铸造一块铜质纪念碑以示纪念。追悼大会激起厦门全市的抗日热潮,厦门各机关团体和学校都派代表参加大会,计有400余人,送来挽联50多条。 连行健是黄埔军校第17期学员,毕业后奉派至第二方面军(俗称广东军)司令长官张发奎上将部任职,加入抗日战争行列,直至抗战胜利,他再考取厦大法律系。他曾被国民党当局授为陆军上将,现定居台湾,任“中华黄埔协会”会长、“中华群策联盟”主席等职,积极反对“台独”势力。 审判日寇的厦大人 洪福增,字复青,号谷青,厦门人。1936年他毕业于厦大法律系,曾任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局少将副局长。抗战胜利台湾回归祖国时,他受命与时任台湾高等法院庭长的钱国成等人组建“临时高级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兼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大将的战争暴行。1954年6月后他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并兼任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1971~1980年),著作等身。 在台湾的法律系校友还很多。1948年毕业于法律系的钟日成,同年赴台湾,历任台湾“地方法院法官、庭长”、“高等法院法官、庭长”、“最高法院法官、庭长”等职。1948年毕业于法律系的黄炎成,赴台湾工作,历任台北“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长”、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兼庭长”、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等职。1985年他还获台湾“司法院”颁发的“一等奖章”。 中国物证技术学开拓者 徐立根是我国物证技术学的开拓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刑侦学会副会长。徐立根1947年毕业于厦大法律系。长期以来他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本国实际,一直致力于我国物证技术学的学科建设工作。他受原国家教委委托主编的大学教材《物证技术学》,先后于1991年、1996年被北京市和国家教委评为优秀教材一等奖。他经司法部批准利用学校物证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创建了我国综合性大学第一家非官方的法定鉴定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并受司法机关委托亲自进行大量疑难物证的鉴定。 在美国创办律师事务所 陈小敏1986年毕业于厦大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留校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后赴美国留学深造,先后获美国宾州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比较法硕士学位(1990年)和美国杨伯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随后在美国创办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被推选为美中律师协会首任会长,现任美国德恒国际律师事务所主持人。 参与起草多部法规 李连宁1985年毕业于厦大法律系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教育部部长助理等职,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他参与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及其他教育行政法规的具体起草工作。 《厦门日报》记者 国渊 通讯员 清音 [载于2006年11月17日《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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