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树花开花落,岁岁如是,胡里山大炮守卫鹭江鼓浪,年年如斯。不觉中,厦大法学院已经迎来了她八十周年的生日。而每一次踏上法学院的阶梯看到院徽,我都有一种肃穆感。
我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考进厦大的,当时,厦大法律系(当时只有政法学院,含法律系、政治系和哲学系)刚搬到新区,政法学院的门楣上,有一独角兽的院徽标志,是新生到校和老生离校时拍照首选的背景图之一。每一次,站在它下面深思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伟大的思想者康德的一段名言:“有两样东西,我对他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所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不断增长,那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定律。”
岁月如梭。我们这群莘莘学子离开校园各奔东西已经十几年,多从事法律或与法律有关的行业。许多人仍记得,进入法学院的法学基础理论课是由现在的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老师上的,第一次上课,她就很郑重地问:同学们,你们为什么选择法学专业?记得许多同学回答了,包括我。那时候的高校是精英教育,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中,一百人只有不到三个人有机会进入重点大学。法律系当时在厦大有“不落之星”的称号,无论是体育、文艺、演讲比赛都有一大批拿得出手的人才,朝气和自信洋溢。大一新生们的答案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当一名为社会主持、分配或捍卫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直到现在,我仍然相信那时候大部分人的回答是真诚和发自内心的。虽然在法律界跋涉十几年后,我们发现,不要说实现中国法治的理想,在现实生活的激流中,要把握住自己守住良心的底线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对于绝大部分的法律人而言,法学院的生活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许多人在这里完成了法律专业的训练,还留下青春年华的点滴轨迹。但法学院教给我们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对于法律最原始的信仰,正如宋方青老师所说的那样:如果你是为了赚钱而选择法律,我建议你们改学别的专业。因为,选择法律,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付出和寂寞,甚至是风险。对于一些非物质的东西,你必须真诚地去相信,才可能有捍卫的勇气。
大匠示人以规矩,不教人取巧。法律人的光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与奉献,这也是法学院教给学生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
黄鸣鹤
[载于2006年11月17日《厦门日报》专版]
厦大旧事
生命是什么?我不知道,实在是不知道。
在这世界上,越是简单的问题对于成年人而言,答案有时越是复杂,复杂得无言以对。稍一思考,则可能令人痛苦困惑甚至迷失方向,于是,“不知道”就成了最好的遁词,其中之玄机,如同道家之非常道或佛家之不可说。
而对于我来说,生命或许只是一种寻找并见证真理的过程,是无数记忆碎片的组合。而在这些碎片中,最挥之不去的,是一段淬合了求知、激情、美妙与感动的光景组合,折叠后细心地存档在硬盘的最深处,有时都以为自己已经逐渐忘却,却总是在不经意中因为某种链结而被点击,跳出了一系列的关键词:芙蓉湖、东边社、南方之强。
2003年的时候,法学院给毕业生举行了第一次本科生毕业典礼,许多老校友应请邀从全国各地赶来观礼,许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我也在应邀之列。当从六十到二十各个年龄层的法学院毕业生以生涩颤巍的声音哼出“自强,自强,学海何洋洋,谁欤操钥必其藏? 鹭江深且长,致吾知于无央。 吁嗟乎,南方之强!”时,一种感动迅速涌动在你的感知系统中,打开记忆磁条,击溃所有试图保持矜持的努力,让情商归零,而原本以为已经在世俗生活剥蚀下渐渐远去的记忆中的校园,一幕幕地在眼前播放。
1990年的厦门大学,虽然已经从计划经济的束缚中破茧而出,但市场经济的魔力,似乎还来不及光顾这块天之骄子们的清修之地,教职员工们照例生活是清苦的,由于是教育部属重点大学的缘故,厦大的老师们连特区补贴都没得享受,在那段时间,连卖菜的都不愿意到厦门附近摆摊,因为高档菜卖不动,普通菜也比其它菜市场要便宜个一两毛。
那时,落日下的芙蓉湖没有今天这么美,更像个乡村的小渔塘,说它是个渔塘一点也不过分,因为一户来自龙海的农民承包了它,放养罗非鱼,那鱼长得很快,阳光下,当我们从图书馆中回来时,沿着湖边走,看见成群的罗非鱼张着嘴浮到水面,或许是没有计划生育鱼口密度过大的缘由吧。
那承包渔塘的农民还颇有些生意头脑,从老家拉来了几艘小木船,放在湖中,划一小时五块钱,却没有多少人捧场。学生们似乎更钟情于湖边的草坪和垂柳,经常看到三五女生在树下读外语,初春草长,杨柳依依,春风拂面,草坪上,一群学子正在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只不知,是矜秋诗社还是未来学社?
湖畔的路,指引向校图书馆。记得那一条路上,两边都是凤凰树,树高冠大,即使是烈日炎炎禾苗干枯的日子里,走在下面也是凉风习习,犹如一台天然的大空调。许多旧日的厦大学子应该记得这条路,可惜后来修建嘉庚群楼,只能把这两排凤凰树给砍了,许多学子感觉可惜,有些还扬言要到校长办公室前请愿刀下留树,当然只是说说罢了,但也足见学子们对这条林荫道的偏爱了。
湖的东边是芙蓉楼群,而楼群之后,凌云之下,散乱地隐现着许多不规则的建筑,就是东边社了。
对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的厦大学子们而言,东边社是一个有着特殊含义的名词,这个由于历史原因被包裹在厦大校园中的一个村庄,村民们已经不再从事任何的农事,而仅凭租赁房屋和向学生提供各种服务作为生计,东边社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是如此零距离地亲密接触,以至于许多学子也许可以三天不到图书馆,但却不可一日无东边社。
东边社的小炒店中,一块五的炒青菜,两块钱的炒田螺,外加几瓶啤酒,三五同乡,二三十元就是一顿很好的牙祭,又有面子又省票子的。于是,一到傍晚,东边社就奏响了铁勺交响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辣椒味。
在高校后勤保障并不发达的年代,这个大学中的村庄在一定程度上就近承担了厦大人吃喝拉撒等诸多生理功能,因为它的消费水平最接近厦大学生的腰包,在学子们腰包普遍不丰满的九十年代初期,东边之社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校门之外是一座庙,十分著名,大号叫“南普陀”。里面有一所“闽南佛学院”,据说也是佛学界的重点大学,培养出很多法师的。许多到厦大游玩的人时常很惊讶于大学和佛学院竟然能如此毗连,共享五老峰的清静与灵气。
许多厦门的穷学生对南普陀很有好感,因为寺中定期供应斋饭,原本是为一些在家修行的居士提供的,吃完后朝掌勺的大和尚钵中投一元即可,虽然是素菜,但味道绝对远胜于学校食堂师傅们手艺的。
下课时,喜欢跑到南普陀,不是参禅,也不是礼佛,而是喜欢一种宁静,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来来往往虔诚拜神的人们,想着自个儿的心事。
佛学院的法师们也经常在寺前放生池边散步。我们知道,法师们也是经常以讨论作为修行和学习的方法,这一点,和我们法学院有些相似。于是,我们经常拦住佛学院的法师们,施礼后和他们讨论人生。
也许是年少气胜的原因吧,我经常用一些“白马非马”的诡辩方式,一次,我问一位法师:佛家是否反对杀生?大师言然。我问大师是否每天喝水?大师称是。我问:那么,佛家曰:一滴水中有千千万万虫。大师每天喝无数滴水,是否每天都杀无数生?在法师的困窘中,我大笑而去。
但讨论总归是有意义的。一次,另一位法师向我介绍“骷髅相法”,我反唇相讥:美女就是美女,如果佛家弟子必须将其想象为骷髅方可克制欲望,说明心中仍有心魔,何不视之为美景,若落日之美或云霞之丽呢,菩提无树,明镜非台,何处惹尘埃?
大和尚定定地看着我,说:施主有慧根,何不出家?我说:我辈空有出世之心,却只能做入世之事,汝以修行入西方极乐佛前听经为理想,而我以在中国实现民主法治为追求,道不同。
大和尚静静地看着我,说:施主之理想,在当今中国,或许比我辈之追求更遥不可及。佛界本为静土,不问世事,然人间不谐,三界不宁,千年暗室,一灯即明,施主心灯已燃,许有功成之日。吾默,有所悟。
毕业后,一次陪一法学界大师到南普陀吃素菜。席间,提及一些旧事,学者突发其想:两所学校这么近,为什么不联合办学呢?大学生们选修一些佛学课也没什么不好的,佛学院的学生也可以选修一些哲学课,也是欲出世先入世嘛。
我向其解释大学和佛学院的是属于两条不同道路上的马车,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时。大师却不以为然:西方的大学,原本就起源于神学院,最早的大学,通常只设三个系—神学、法学和医学。神学院的学生经常和法学院的学生在一起辩论,正如你曾经进行的一样。
或许,大师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当然他那天开式的狂想在现实世界中要实现有相当的困难,但如果有一天做到了,那可真是一种功德和一种学问的境界了。
在法学院的师兄们看来,九零级是幸运的一届,因为我们刚报名就住进了全新的宿舍楼。每间宿舍有独立的卫生间,每人有自己的储物橱和书桌。在“学生公寓”一词在中国高校尚未被创设的日子里,这种住宿条件简直是五星级标准。
不知是有意撮合还是无心插柳,政法学院和艺术学院这两所气质相去甚远的学院被同步安排在新区。虽然两个学院的学生混住同一幢楼中,但却一眼可分。食堂中,男女同桌,有说有笑,间或开一些小玩笑或玩一些小游戏的,肯定是未来的艺术家们;男女分桌,低头吃饭,寡言少语,吃完后腋下挟书匆匆离去的,多半是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和政府官员了。
但这两种不同的气质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仲夏夜,海风入山,山风赶海,而人在山海之间,风风拂面;近处,山间蟋蟀声,远处,海涛拍石声,声声入耳;法学院模拟法庭的辩论声,铿锵有力,艺术学院飘出的钢琴声,若有若无,如同背景音乐。
如此星辰如此月,就是一块顽石,在这种地方呆上个四年吸取日月之精华,也会点头成为通灵宝玉的,您说是也不是?
作者:黄鸣鹤,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官,毕业后曾动议并参与法槌等多项中国司法改革项目,个人专著《法治的罗马城》、《法庭的故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