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文华校友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7-03-07 | 阅读数:
厦门海事法院温文华喜获殊荣 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陈耀 记者 郭桂花)近日,在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表彰大会上,厦门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温文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温文华多次被评为厦门海事法院先进个人,2005年10月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评为优秀女法官,2006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她撰写的论文和制作的判决书多次在评比中获奖。 (《厦门日报》2007年3月6日第六版) 附注:温文华,1985-1989年在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本科),曾任系学生会宣传部长。毕业后分配到厦门海事法院工作。1998年考取厦门大学法律系在职法律硕士,2001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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