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以实际行动贯彻十七大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7-12-06 | 阅读数:
贯彻十七大 和谐海西做先锋 ——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以实际行动贯彻十七大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贯彻十七大,和谐海西做先锋”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团委根据本院实际,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和指导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校内外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厦大,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厦大法援携手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在三家村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维权,法在身边”义务咨询与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集中关注当前大学生就业、兼职、勤工助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广大学子答疑解惑,不仅使广大同学懂得了如何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让十七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植入了学子们的心灵。厦大法援人通过这次活动,为和谐校园的建设添上了一份力。 在校外,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更是如火如荼、气势恢宏。在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厦大法援与福建凌一律所合作开展了主题为“以心交流,以法关爱残疾人”的宣传和咨询活动,集中向残疾人朋友介绍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义务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并向普通市民宣传十七大“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报告精神,本次活动受到了思明区残联主席和思明区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也吸引了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等媒体的关注。 在鼓浪屿,厦大法援携手国际司法桥梁组织,以“关注未成年人司法公正”为活动主题,走进厦门二中,为那里的青少年朋友带去了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讲座,主要涉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问题,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学生们反响热烈、反映积极,二中的有关领导也向厦大法援人的活动表示了赞许。 在南普陀、鸿山公园、中山路、轮渡码头、汇丰家园等五个人流密集的场所,厦大法援与福建凌一律所以及当地司法所共同开展义务咨询与宣传活动,集中关注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以“普及劳动新法,促进就业双赢”为主题,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这次系列活动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五五”普法长征之旅,是日正值12月4日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十七大“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精神,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司法桥梁组织、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五五’普法长征之旅”活动,参与志愿者达50余名,“长征”队伍兵分两路,分别从海滨大厦和厦大西校门出发,沿不同的路线向着共同的目的地行进,最后在中山路“会师”,“长征队伍”沿途向群众分发便民法律服务和国际司法桥梁的“关注未成年人司法公正”手册,本次“长征”之旅真正做到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受到沿途群众的欢迎和赞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厦门商报,海峡导报等媒体的关注。 通过上述在社区、学校、公园、广场、残疾人机构等场所开展的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用自己的所学服务大众、回报社会,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种子撒向了更广阔的天地,体现了新一代法科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也把贯彻十七大精神真正落到了实处,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了自己的薪柴之力。 (文/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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