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学子参加十七大精神红色宣讲团进社区活动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7-12-11 | 阅读数:
根据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贯彻十七大,和谐海西做先锋”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同时也响应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的倡议,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团委根据本院实际,从厦门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06级宪法行政法党支部、 06级国际法党支部、 06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中精心挑选了一批优秀志愿者,于12月8日参加了“厦门大学十七大精神红色宣讲团进社区活动”,宣讲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效显著。 12月8日上午8:30,宣讲活动在曾厝垵农贸市场前和新华都商场前同时举行。法学院以及其他兄弟院系的志愿者们向广大市民发放亲手制作的十七大精神百事通小卡片、宣传单等材料,义务宣讲十七大精神;他们还向广大民众宣传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惠民政策,详细解读十七大报告中的民生热点。在宣传十七大精神同时,也让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入了自己的心灵。除此之外,厦门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自身实际,本着“关注社会,积极参与;以所学回报社会,让人人享有正义”的宗旨,携手法学院其他志愿者进行了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集中关注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房屋租赁、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资纠纷等涉法问题。活动过程中,前来咨询的民众络绎不绝,志愿者们热情大方,运用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再以浅显的语言答复市民,真正让他们慕名而来,满意而去,做到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赞扬,也体现了法科学子“维护司法正义、服务社会公众”的法治精神。 据了解,本次宣讲活动是厦门大学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贯彻十七大,和谐海西做先锋”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应厦门大学全校师生“学习十七大,践行十七大”的热切愿望而开展的。通过这次宣讲活动,厦大学子把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到了实处,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了自己的薪柴之力。同时,12月8日也是全省“贯彻十七大,和谐海西做先锋”的统一行动日,宣讲活动受到了福建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福建日报、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等媒体的追踪报道。法科学子在宣讲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体现了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受到了上述媒体的广泛关注。   (文/ 雷群 图/王奕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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