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走进厦门市农民工子弟比较集中的成功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宣传、法制讲座、法制座谈会等活动。此次活动由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西主办,国际司法桥梁、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办,得到了思明区人民法院和福建开元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和帮助。
活动还没开始,小朋友们就被生动的法制宣传海报所吸引,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海报向同学们展示了未成年犯罪的界定、如何申请律师的援助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正式开始后,成功学校政教处主任向成功学校的全体同学简单介绍了在座的嘉宾。思明区法院的朱成法官给同学们做了“远离校园侵害,加强自我保护”的法制讲座,朱法官从同学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两个案例引出生活中的两种侵害:同学们打架造成的侵害以及清钱(即强制索要钱财),并介绍了四种应对措施:勇敢说不、机警、机智、保证自己的安全。朱法官还结合生活中的小片段,介绍了生活中五种常见的情形下的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最后朱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同学们说道:“生命是宝贵的,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但同时也不要侵害他人。” 整场法制讲座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生动详实的案例讲述了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使同学们懂得了学法的必要性,给同学们上一堂深刻的法制宣传课。在半个多小时的讲座中,同学们深深地被那些生动的案例和深刻地教训感染着,至始至终聚精会神地听着讲座。
讲座结束之后,厦门大学法律援助的同学们还和成功学校初三快班的同学们交流了对法律的看法,以及生活中他们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同学们积极地投入到讨论中,并且就他们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离婚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学校是否应该没收学生手机。
最后,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并承诺如果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法律援助中心一定会竭尽所能为他们提供帮助。交流会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同时也拉开了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
(法律援助中心宣传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