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曾厝垵学生公寓进行了“12•4”普法宣传之“学法律,创和谐,构建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广大学生,为同学们提供一些与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宣传与法律咨询。本次活动由厦门大学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办,福建开元大同律师事务所协办。
活动围绕着劳动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展开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别致,场面气氛活跃。
活动一开始,同学们就被幽默风趣的《劳动合同法》宣传画展览所吸引,法援中心的志愿者们积极地向前来咨询的同学们分发法律知识传单,并就同学们提出的借款、劳动合同、婚姻家庭问题等做出耐心、认真的回答。法援中心的志愿者们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赢得了同学们的称赞和满意。本次活动的“法制灯谜”竞猜活动更使整个活动的气氛达到高潮,同学们纷纷前来参与、积极互动。活动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常识和问题以问答的形式提供给同学们竞猜,使其在趣味中学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也增强了维权的能力。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别致,场面气氛活跃,将法律宣传与同学们的积极参与有效的结合起来,培养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树立了法律在同学们心中的威信。活动后,志愿者的感触很大,认为此次活动不仅帮助同学们提高了权利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水平以及实践能力,更加期待能够更多的参与相关的法援活动中。
本次活动为“学法律,创和谐,构建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进行一次法制宣传、猜一道法制灯谜、看一部法制电影、上一堂法制讲座、写一篇法制心得“的其中两项。
(法律援助中心宣传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