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法槌再次敲响。
“现在开庭”,
“请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
“被告的观点我方实难苟同。”
这里是2008年12月7日的厦大法学院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活动是法学院的传统活动。学院为了提高同学们的事务能力,让理论和实践能够更好的结合,使同学们的法学知识有用武之地,每年都有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从活动中,同学们可以感受律师、法官的职业环境,可以置身于具体的庭审中,并运用自己的所学展开一次全真模拟的法庭辩论。从活动中发现问题,提供自我。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和上次不同,把刑事案件换成了民事案件。一位新婚的新娘,为了到西班牙与丈夫团结,苦苦的等待着签证。但是她原居住的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早就收到了一封领事馆寄来的挂号信,信里有领事馆寄来的签证补充材料。一个月后,这位女子才收到信,可是时间已经被耽误,办理签证的努力也白费了。一怒之下,女子把邮政局和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庭,庭审就此开始。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的律师就邮局是否具有过失以及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与邮局、原告与物业、物业与邮局,三对法律关系纵横交织,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理,越辩越明,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有了结果:邮局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对原告进行赔偿,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这是一个真是的案例,当年的主审法官张卫华也来到了现场,在观摩了庭审全过程后,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张法官表示,同学们的审判结果和实际基本一致,对同学们的职业素养高度赞赏。张法官从案情背景到最后的审判结论的得出,每一步的思考和应该注意的问题,都毫无保留的和同学们一起分享。我院朱炎生老师也从一名学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并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
“现在休庭。”庭审结束了,但我们的学习不会“休庭”。
(文/图 王伟佳)